北京市出版立法研究
日期:2025-12-16 20:14:29 作者:admin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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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在传承文明、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新闻出版产业的飞速发展,新闻出版产业作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涉及领域广,产业链条长,投入少,产出大,发展潜力好的朝阳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中凸现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加强出版业管理,我市于1997年出台了《北京市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但是随着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上位法的先后修改,改变了两个地方条例的立法基础和适用环境,两个条例已经不再适应出版业发展的需要。废止两个条例,制定新的条例,以适应出版业发展的新形势并为本市出版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专门开展《北京市出版立法研究》课题调研,为《北京市出版条例》的立项论证和立法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一、北京市出版业及法制现状
(一)北京市出版业概况
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全国的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北京出版业的发展辐射全国、影响世界,被誉为全国出版业发展的晴雨表、方向盘,在全国出版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截至2008年底,北京地区共有图书出版单位237家,占全国的41%;报刊3169种,占全国的27%;音像出版单位158家,占全国的44%;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107家,占全国的47%;网络出版单位45家,占全国的25%,涉足数字出版的经营机构4630家左右,占全国的21%;印刷企业2300多家,出版物发行企业6000多家,非公有出版工作室4000多家。
21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新闻出版在内的文化工作,并根据新的形势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战略部署。2009年,国务院制定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数字内容等重点文化产业。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出版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明确阐述。经过近10年的发展,北京出版业的自身形态、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和出版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出版业的产业属性得到确认,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文化创意产业乃至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北京地区出版业实现增加值150亿元,占全市创意产业增加值的15%,在全市九大文化创意行业中居第二位;
二是随着出版业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出版业态正在由传统的纸质出版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出版方向发展。北京地区是新型数字媒体最为集中的地区,仅涉足互联网出版经营的机构数量就有4630家,占全国的21%强;网络书店以无店面租金成本、无上架时间限制、无营业时间约束、无国界经营等实体书店难以望其项背的优势,正成为飞速发展的“蓝海”;
三是出版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民营资本成为出版业中新兴出版生产力。北京地区民营书业占据了整个图书市场52%的“半壁江山”,成为北京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有4000家左右,参与了从选题策划、编辑加工、印刷复制到出版物发行等出版产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活动。
四是出版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强化,出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政府重要职责之一。在产业化的形式下,本市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在探索中逐步完善,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
五是管理环境变化,对政府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落实,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以及行政许可法等一批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相继出台,对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提高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